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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

12月28日下午,市生态环境局方军副局长组织大气科召开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部署会,就2021年1-3月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管控领导、2021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、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及移动源监管等主要工作作了明确要求。

一、2021年1-3月空气环境质量是完成全年任务目标的关键环节之一,必须提前谋划有效应对措施,打好开局之战。自元旦起,按日调度各地PM2.5及优良天数比例等各项约束性指标,联合市公安局、市住建局和市城管执法局等相关单位,加强协作配合,有针对性的落实各项防控措施,全力抓实抓牢“控煤、控气、控尘、控烧、控车”五控措施。

二、统筹研究2021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方案,做好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申报工作。加强项目库入库指南学习和研究,通过组织培训等方式,指导各县市区分局及市直企业做好项目申报工作。

三、结合我市工作实际,提前谋划2021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整治任务,组织各县市区分局和有关市单位做好2021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整治项目申报工作。

四、以移动源监管为重点抓手,及时跟进调度工作进展,加大对机动车环检机构的管控力度,通过路检路查、黑烟车抓拍等手段严厉打击超标排放车辆。同时,结合实际情况,抓紧研究黑烟车抓拍点位的选址工作。

会上,大气科就2021年工作思路和内部分工做了汇报。大气科将按照工作指示,结合夏季VOCs攻坚、秋冬季攻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以及日常工作完成情况等工作方面,进一步优化目标绩效考核细则,调动各县市区分局的工作积极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