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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顶山市出台秋冬季大气污染综治攻坚行动方案

近日平顶山市印发了《平顶山市2018至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》。平顶山市将不断提高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针对性,确保全面完成省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。

  此阶段攻坚工作目标是:完成2018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,到2018年底全市细颗粒物(PM2.5)年均浓度不高于63微克/立方米,可吸入颗粒物(PM10)年均浓度不高于103微克/立方米,全年优良天数不低于219天;完成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,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全市细颗粒物(PM2.5)平均浓度不高于68微克/立方米,重度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1天。

  平顶山市将通过全面完成冬季清洁取暖、工业污染深度治理任务,开展“散乱污”工业企业、挥发性有机物、工业炉窑和重型柴油车综合整治,持续强化扬尘污染防控、秸秆禁烧等面源污染防治,突出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和工业企业错峰生产,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完善监控监测体系,扎实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。

  全面完成清洁取暖建设任务,使城市建成区集中供热普及率在65%以上;全市完成“双替代”供暖3.5万户。

  全面完成工业污染深度治理。重点行业全面执行特别排放限值,完成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,开展非电行业超低排放试点。

  深入开展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治,严肃查处“散乱污”和超标排放企业、劣质散煤使用、非法加油站点、不达标排放重型柴油货车、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等。

  持续强化扬尘污染防控。严格施工扬尘污染管控、强化道路扬尘污染防治、深入开展城市清洁行动、强化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监督检查。

  在应对重污染天气方面,细化应急减排措施,落实到企业各工艺环节,实施“一厂一策”清单化管理。优先选取污染物排放量较大且能够快速安全减排的工艺环节,在厂区显著位置公示不同应急级别停产限产措施,接受社会监督。

  科学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,因地制宜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。